闻一多与胡适诗学的差异与贡献

发布时间:2014-10-22   来源:《闻一多研究动态》  

  【李乐平比较闻一多与胡适诗学的差异与贡献】

  广东海洋大学文学院教授李乐平在《闻一多和胡适诗学的差异与贡献比较》(上海《社会科学》2014年第9期)中认为:闻一多和胡适相同者,是作为文学载体的白话入诗,以及针对旧诗格律的新诗追求,深入考察他们的诗学主张,就会发现更多者则是差异。如对诗之语言的俗雅上,胡适坚持用白话进行创作,闻一多则追求以雅为美。对诗之节奏上,胡适主张“自然的节奏”,闻一多特别重视其音悦耳的诗之“节奏”艺术。对诗之外在形式上,胡适强调者“要须作诗如作文”,坚决反对做诗“仍旧用五言七言的句法”;闻一多反对这种挣脱形式的诗学理念,说“绝对的调和音节,字句必定整齐”。可见,闻一多和胡适诗学追求的差异,主要表现在音乐美,绘画美和建筑美方面。这方面,闻一多的音乐美和建筑美貌似各自独立,其实合二为一,构成辩证统一关系,这即音乐美必然导致建筑美,而建筑美则更加音乐美。其实,胡适所尊崇者也存在互为因果关系,因为强调自然音节就势必导致诗体大解放。

  文中说:胡适诗学理论的最大贡献,首推他提出的历史的文学进化观。就中国虽有白话诗作传统但却始终未形成主流,更未有人倡导也不敢担当这点说,胡适敢作敢为并且倡导成功,其功莫大焉。虽然胡适并不具备诗人素质,诗作更不具有诗之价值,但就他的倡导和尝试尤其当时诗潮发展来看,其诗论和诗作具有划时代变化和里程碑价值。我们肯定胡适在中国现代文学上的历史功绩,但若将闻一多和其相比,后者显然超越前者。这表现在诗论和诗作的超越。胡适倡导俗语入诗虽然不无道理,但却忽视诗之语言加工提炼。闻一多则更重视韵雅语言入诗。胡适的“诗体大解放”针对旧律诗当然正确。但若相对他所强调的“自然的音节”,则是失败。因为写诗运用自然音节就必然失去音乐美。但音乐美是诗歌最基本也最重要的质素。如果诗作出现散文化倾向,也就失去视觉的建筑美。我们肯定胡适文学进化观念的历史价值,但我们更肯定闻一多针对胡适偏颇理论等所造成诗之歧途即形式失范的批评,更肯定闻一多新诗的格律化倡导对于胡适诗学理论的纠正。其实闻一多诗学理论更是诗歌创作历史发展和要求的必然。胡适诗学理论的核心是在破坏中建设,但却没对中国传统诗学精华继承。闻一多却不然,他所强调的诗之“情感”和“幻象”等,在胡适理论中就很难发现。胡适虽然根据古今中外的部分精华提出他之观点,但却在其根深蒂固的理念中挟裹着“泥沙”。然而闻一多除继承借鉴古今中外诗学理论外,而更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地提出他之规范的诗学主张。相对于胡适理论,闻一多的理论既是补救和纠偏,更是发展。

  胡适的新诗创作和其理论一样,仅只挣脱旧诗格律束缚,却没表现出自身的美学特征,尤其突出者仅只诗的共性却忽视其差异。如从宏观概括,胡适的诗作显然缺乏诗意,明白而不含蓄,平淡而不蕴藉。这状况又是因为缺乏强烈的情感,丰富的想象和浓郁的意境创造所致。胡适追求诗的自然音节,诗作就必然缺乏韵律和节奏的和谐。相比于胡适,闻一多诗作则充满着浓丽色彩如《秋色》,夸张语言如《死水》,强烈情感如《洗衣歌》,奔腾想象如《太阳吟》,和谐节奏如《一个观念》,繁密思想如《祈祷》,“韩信囊沙背水,邓艾缒兵入蜀,偏要从险处见奇”结构如《春光》,“雍容冲雅,‘温柔敦厚’”风格如《忆菊》,更有视觉美感的建筑诗形如《忘掉她》等等。无论诗之外的质素抑或诗之内的质素,闻一多都远超过胡适。虽然从整体看闻一多诗作有诸多不完美之处,但相对胡适绝大数不完美诗作,显然更是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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