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文学院卢惠余教授在《闻一多和徐志摩的新诗格律理论与创作异同论》(《理论月刊》2011年第8期)中认为:诗缘相投的闻一多和徐志摩于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曾一起切磋诗艺,共同倡导新诗格律理论,并创作了大量的新格律诗,进而以他们为核心形成了新格律诗派,开创了中国现代诗歌艺术的新时代。但是,他们的新诗格律理论与创作却又显示出各自独特的审美特征与诗学价值,从不同的方面为新诗艺术的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首先,闻一多与徐志摩在倡导与创作新格律诗的过程中都非常重视音乐美,而且尤其重视诗歌的“音节”,这一点是他们的共同追求。但是,他们对“音节”内涵的理解却不太一样:闻一多所讲的“音节”主要是与诗歌语音形式相关的外在的音乐韵律,其核心要素是“音尺”,他强调诗歌音节要“调和”,并在细致研究和反复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出了一些规律;而徐志摩反复强调的主要是诗歌“内在的音节”,他强调诗歌音乐美的核心要素是与诗人的思想情绪相关的“音节化”,也就是诗人思想情绪本身自然消涨、起伏波动的节奏感、旋律感。因此,闻一多的诗歌音节铿锵,节奏鲜明,音律调和,显然带有敲击乐般的韵律美;而徐志摩的诗歌声调柔和,音节流动,情思飘逸,则具有管弦乐似的旋律美。这两者大致体现了现代韵律诗与旋律诗的音乐美特色,显示出了各自独特的艺术魅力。
其次,闻一多和徐志摩在强调诗歌“音乐美”的同时,还探讨了“建筑美”的问题,但侧重点有所不同:闻一多可以说是现代新诗建筑美的第一个、同时也是最积极的倡导者,他对新诗建筑美的经典诠释是“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徐志摩关注诗歌情感的旋律感与音节的波动性,而不重视制定外形上的某种格式,也不拘泥于诗行字句是否整齐,因此他并不像闻一多那样强调与追求诗行的字句整齐,其所创作的诗歌作品诗节诗行大多参差不齐、错落有致。闻一多与徐志摩诗歌的建筑美,不仅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审美风格,而且在各自诗歌内部也都创造出了丰富多样的建筑美格式。对于现代诗歌艺术的发展来说,他们诗歌外形格式的价值主要并不在于为人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具体格式本身,而在于给人们提供了可以根据诗情内容“相体裁衣”、随意构造多样化格式的经验与启示。